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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未遂事件案例

时间:2015-07-17 作者:陈思远 分类:案例 来源:书通网
篇一:一起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未遂案例(842字)

4月10日,湖北武汉至襄樊电气化铁路建设工地,一派火热景象,新建的铁轨蜿蜒伸向远方。大型机械吊装的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钢柱,犹如钢铁巨人矗立在铁路两边。

“前几天,这些‘巨人’就‘入侵’了电力设施保护区,险些酿成重大事故!”随州供电公司保卫部负责人告诉笔者。电气化铁路施工为何会穿越电力设施保护区?运行中的高压输电线路为什么屡屡成为受伤害的对象?这起未遂的安全事件究竟是如何发生的?

现场:危及安全 十万火急

“我是第一个接到铁路建设单位打来电话的,被告知他们的施工可能会在我们输电线路下进行。”随州供电公司输变电部副主任彭红斌说。每接到类似电话,他第一感觉就是担心,担心电网运行的安全。

“3月26日中午,接到电话后,我们就火速赶赴现场,查看有关情况。”彭红斌说。他到现场时震惊了:220千伏随永线下正在进行电气化铁路门形接触网施工。据现场目测,高压线路的最低弧垂处距离铁路接触网只有2.5米,而安全距离应是4米以上。

“不能施工了!必须马上停止施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彭红斌立即阻止施工。然而,对方却称停止施工须得到项目部总部的命令,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叫停施工。一方面,铁路工地上方的220千伏高压线路正在运行;另一方面,电气化铁路施工仍要强行推进。

此时,彭红斌意识到,对方已经严重违反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他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测量,并保护现场。经实测,铁路接触网与高压导线的垂直距离只有2.7米!运行中的高压线路随时有可能对接触网放电!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彭红斌马上与随州供电公司取得联系,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电力警务室的民警火速赶到现场,确认铁路建设单位施工队属于线下违法施工,并向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但铁路施工单位却表示,这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无故停工造成的施工延误,谁都承担不起责任。要停工,必须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现场一度陷入僵局。

篇二:河口供电公司未遂事件案例(289字)

某变电站6kv一段转检修操作中,xx采油厂水电讯工作人员拉开出线刀闸,通知变电值班员可以停电操作,变电值班员远距离对出线杆刀闸进行复查无误后,进行停电操作过程中,当用验电器检验开关出线侧导线时,发现a、b两相无电,c相带电,一个值班员分析导线两侧都已有明显断开点,不会有电,应该是感应电,不要紧,地线可以挂。

这时站长及时进行了制止,他分析以前从没有出现过感应电,这次也不应该是感应电,有可能是水电讯工作人员由于疏忽少拉开一相刀闸。值班员。对出线杆倒闸检查后,发现确有一相倒闸没有断开,将情况向电调进行了汇报,电调又联系了水电讯,断开了刀闸。从而避免了一起带电装设地线事故的发生。

篇三:一起电力企业未遂责任事故案例(628字)

09月28日,由四川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负责施工的线路一种工作票(票号:2010-09-1-022)架设35千伏合木线光纤工作,计划于11时30分前跨越10千伏木合线、10千伏木纳线(同杆)6号杆至7号杆之间导线。同时电气检修中心办理的变电一种工作票(票号:2010-09-1-001)检修10千伏木合线058开关工作(计划工作至11时30分),由于变电工作票办理工作延期手续至14时00分,为保证10千伏木合线(绿荫水泥厂)生产,当值调度员在请示领导后,决定将绿荫水泥厂从线路上倒由35千伏合兴变10千伏合木线供电,以确保水泥厂生产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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