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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工程自查报告(2)

时间:2013-11-06 作者:徐依 分类:报告 来源:书通网


安居工程自查报告范文三: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方针政策,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提早谋划,认真组织,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有关精神,全力做好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县政府12件惠民实事,明确了目标任务、部门职责和时间节点,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快速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项目开工情况
    (一)20xx年新开工项目
    20xx年市下达目标任务:新建廉租住房10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10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7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危陋住宅区改建)200户。
    1、廉租住房任务:落实在民安小区保障房项目72套(按照市提出的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要求,与市任务相差的28套廉租房增加到公租房项目)。
    2、公租房任务:落实在文安县东都环保产业园区180套、落实在河北日上建材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文安新桥工业区)240套。
    3、限价房任务:落实在民安小区保障房项目108套。
    4、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落实在城区怡和•城市之星(二期)平房改造项目,改造套数258套。
    目前,上述项目正在进行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
   (二)20xx年结转项目
    民安小区保障房项目3#、5#楼廉租房已完成主体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民安小区4#、6#、8#、9#楼经济房、限价房正在进行基础施工;智慧彩钢公租房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和内外装修;天澜公司公租房项目正在进行主体内外装修;凯旋国际棚户区区改造项目主体已封顶。
   (三)20xx年结转项目
    到目前,溢泽小区二期工程、怡和城市之星小区、福顺家园小区、和谐家园小区、星海豪庭小区、盛泰苑小区、锦绣新城小区等2010年7个经济房配建项目已全部完成主体封顶,正在进行内外装修和配套工程施工。
    三、项目竣工情况
    今年市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竣工竣工任务为826套。其中,2010年经济房项目198套,2011年民安小区廉租房项目144套,2011年智慧彩钢和天澜新能源公租房项目382套,2011年凯旋国际棚改项目102套。目前,这些项目正在加紧进行施工,预计到11月底前可全部完成竣工。
    四、分配入住情况
    为做好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我们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我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对保障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2010年10月,我们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对在建的小务农场廉租房项目和8个经济适用住房进行了分配,小务农场确定分配对象户数170户,8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确定分配对象205户。2012年城区政通小区、人和小区2个廉租住房项目,民安小区限价房项目下半年也将分配到户,目前正在进行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
    五、相关规定和政策落实情况
   (一)项目土地供应情况
    按照市下达任务,2012年我县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约需要土地60亩,目前均已落实,其中廉租住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为存量建设用地,2个公租房项目1个正在办理土地招拍挂,1个土地组卷已报到省国土厅审批。
   (二)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县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的同时,按照国家、省规定渠道足额归集保障房建设资金,严格按宗提取5%比例土地出让毛收入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今年的目标任务,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投入建设资金11900万元,其中需政府投入的建设资金约4000万元,其余为企业自筹。截止目前,政府归集的保障性住房资金和廉租住房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余额为2687万元,预计今年还可提取土地出让和公积金收益2430万元,基本上可满足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资金需求。
   (三)税费减免情况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税费政策方面,我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税费政策,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制定
    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国家保障性住房税费优惠政策的若干意见》,对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明确了税费减免科目和减免标准,对集中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定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企业、经营单位免收增容费、接口费等费用。并印发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至今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税费减免全部到位。
   (四)配建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执行商品房项目配建廉租住房政策,在近期召开的县规委会第三次会议上有6个商品房项目在规划条件中均进行了廉租住房配建规模约定。对确有困难不能配建的商品房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后可交纳廉租住房异地建设费,由财政与国土部门在收取土地出让金时一并收缴。
    六、项目建设质量情况
    在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建设、房管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断加大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技术人员履职情况和工程质量巡查、安全条件审核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把建筑材料实验、隐蔽工程施工、主体工程建设、防火节能施工、主体验收、实体检测、内外装修、竣工验收等环节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近年来所有保障房项目做到了现场管理规范、各项制度齐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七、工作推动机制建立和运转情况
    (一)机构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县于20xx年将房产管理局更名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并设置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住房保障职责。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住房保障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住房保障部门也从人力、物力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2012年4月县政府拨付住房保障工作经费80万元,到目前房管部门专职工作人员已增加到15人。
   (二)信息系统应用情况
    为保证信息系统运行和日常工作需要, 20xx年投入2万余元对办公设备进行了改善,同时选择业务精良、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信息录入工作,到目前,近年来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房源及新增保障户信息按照省市要求全部录入到位。
   (三)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省、市关于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开的要求,我县于今年2月份将20xx年新建保障房项目信息和年度建设计划、开工项目信息、竣工项目信息、住房保障规划、政策文件、保障标准条件及方式、配租配售房源、办事流程、审核结果及联系方式、配租配售结果、监督检查结果等十方面信息情况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以便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
    总之,我县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倾斜力度,切实安排好土地供应、资金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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