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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训心得体会

时间:2013-12-16 作者:张伟颀 分类:心得体会 来源:书通网
篇一:纳税实训心得体会

一周的“企业纳税实务”实训又要结束了。在这一周的实训里,我们的专业知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这一周里,我们主要对“①税务登记、领购、开具和保管发票;②增值税纳税申报;③消费税纳税申报;④营业税纳税申报;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⑦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实务;⑧印花税实务;⑨城镇土地使用税实务;⑩房产税实务和车船税实务”进行深入地学习,使我们既能掌握最新的理论知识,又能熟练掌握税务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表等实践操作技能。我觉得“企业纳税实务”中的各项任务中所涉及的知识主要是“税法”+“财务会计”。我想,只要这两门专业课程学好了,扎好基础了,做这个实训必定得心应手。本以为,这两门专业学得还不错,可事实证明并非如此。比如:将自产产品(固定资产)作为公司自用应做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到岸价=关税完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只是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税基数,个人将其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让渡给公司应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该注意:“年终奖/12”(找税率),再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时间;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90日内向税务局进行认证,只有认证后的填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纳税款,于次月1日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上,我们还有更多的东西等着我们去探索,我一定会更认真地学习知识。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

在此,我想真诚地对尊敬的黄老师说一声:“黄老师,您辛苦了!”


篇二:纳税实训心得体会

会计是个讲究经验的职业,为了积累更多的实际操作经验,在本学期我们得到了了一次纳税申报实训的机会。实训期间努力将自己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训期间能够认真完成实训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在这个学习和联系的过程中。我发现纳税申报是一门实务与理论结合性很强的学科,尽管我学过这门课,但是当我第一次操作具体业务时,觉得又和书上有些不同,实际工作中的事务是细而杂的,只有多加练习才能牢牢掌握。这次实训最主要的目的也是想看看我们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公司实际操作的实务区别在哪里,相同的地方在哪里,如何执行一些特殊的帐户如何会计处理等等。带着这些问题,我在这几周里学学问问,让我对这些问题有了一定的解答,达到了这次实训的目的。

通过这次试训,我对税务机关工作和企业会计工作有了较深刻的熟悉。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治理与被治理的关系,决定了纳税环境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企业作为纳税人其义务是纳税,税务机关除了依法履行指责之外,应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努力创造一个全社会都能体现公平的纳税环境。企业应依法组织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功能,为企业的发展和决策提供信息基础。两者只有实现有效的协调,国家才有稳定的税收来源,企业才有稳定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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