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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培训计划(2)

时间:2013-02-23 作者:陈艺敏 分类:工作计划 来源:书通网

(1)按区委、区政府要求积极参加跟班学习培训

对2011年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联系依法行政工作,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到区政府信访法制局跟班学习3—6个月,具体时间以上级发文通知为准。

(2)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培训

参加由区委宣传部、法制办组织的区级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含直管部门、试用和聘任制干部)集中培训有关政府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时间为1天,具体时间以上级发文通知为准。

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

园林绿化局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和公务员。

(二)培训的内容、形式和具体安排

1、培训内容

(1)新上岗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内容:法学基础理论、行政执法职业道德教育、综合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救济制度、行政执法案例分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内容。

(2)专业法律知识轮训内容,由我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确定。

2、培训的形式和具体时间安排

(1)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为一期,即2012年4月份。

(2)专业法律知识轮训组织和时间安排,由局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的意见》的要求,是建立健全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升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服务意识,提高干部、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局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行政执法培训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教材、统一授课、统一考试的工作目标,认真组织,积极配合,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拟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三)局法律培训领导小组要认真清理核实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我局 2012年度法律知识培训计划,于2012年2月24日前报区政府法制办。


篇三:河北省邯郸县公路路政管理站扎实推进法律知识培训及考核计划

为不断增强执法的行政意识和能力,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路政站全体干部职工们,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日和业余时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开展法制培训考核计划,强化行政主体法制意识,培养实用路政执法人才。 

本些培训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原则,培训不但要着眼于理论学习,更注重联系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灵活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专业法律、法律、规章知识,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的本系统内贯彻执行的专业知识。如《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等。 

二、公共法律知识,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要掌握的公用知识。 

通过培训学习,将由该站业务骨干进行拟题出卷考试,考试成绩将与年终考核评比进行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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