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通范文网 -工作总结,演讲稿,思想汇报,信函等各种范文。
书通网logo
当前位置: 书通网 > 范文 > 方案 >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10)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10)

时间:2014-02-08 作者:余绍辉 分类:方案 来源:书通网

(九)绩效统一考核。建立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核心的乡、村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岗位职责、群众满意度等内容,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乡镇卫生院具体组织实施对所在辖区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劳务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十)工资统一核算。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三部分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的村卫生室由县合疗办审核后逐级拨付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再拨付给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由县卫生局委托镇卫生院按规定进行核算发放。对于当月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当月的村医补助一律按50%惩扣,当年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下年度不再聘用。药品零差率补助按照药品销售额的15%给予补偿,半年考核结算一次。诊疗收入原则归个人工资所得。

“两独立”即:

1、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村卫生室及相关人员承担。

2、财务核算独立:村卫生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实,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

四、工作机制

1、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乡村医生。乡村医生的选聘由乡镇卫生院从辖区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在岗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每两年培训一次,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

2、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1)县卫生局与卫生院院长按乡村一体化工作职责签订责任书,年底对卫生院院长进行考核,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奖惩;(2)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②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③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④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⑤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⑥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县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3)年度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兑现全额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年度考核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者按分值比例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费。年终考核分值80分以下者(不含80分),兑现8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等。

3、监督管理。县乡两级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及时处理。村卫生室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卫生局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秉公执法,对徇私枉法、不负责任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调离现岗。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20xx年8月1日—8月31日)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卫生院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按照“十统一、两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镇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