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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4-04-10 作者:曾雪琪 分类:方案 来源:书通网
篇一:银行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分行党委抓纠风民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开展专项治理,深化民评主题

今年,国务院对银行业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我行在省行的部署和市纠风办工作的指导下,牢牢把握专项治理的重点,集中整治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上浮过高)等问题,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合理收费项目,整肃经营环境,维护企业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行持续健康发展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分行党委清醒认识到,全国纠风会议明确提出对银行业的专项整治,坚决纠正银行业乱收费问题,对银行业来说意义十分重大。不仅能为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还有利于提升我行的整体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党委十分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检查整治不规范经营工作。经过半年多来的专项治力,取得很大的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精心部署,建立责任制。专项整治一开始分行就立即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李铭舟行长任组长、各部门第一负责人组成的整治“不规范经营”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推进和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了“长青行动”,制定出《三明分行整治“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以整治“不规范经营”为选题的《三明中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全辖整治工作进行精心部署,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步骤,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发动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讲培训,确保每个基层机构都能正确把握整治工作要求。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周报制度,通过及时传导,总结交流,相互学习,有力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二)抓住关键,集中整治。近年来,存贷款和服务收费两大领域,是金融消费者意见较大、社会反应强烈、对银行业声誉危害较为严重的问题。我们抓住这一关键进行有效整治,把省行统一印制的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公告下发全辖各营业网点,于2月底前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对外公示。3月7日起增加通过led显示屏在各网点营业场所强化宣传。3月31日统一对外公示《中国银行服务收费业务价格表》,并专门在《价格表》旁配备老花镜,制作了《公告》提示,置于各个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对客户进行提示引导,保证服务收费的透明性、公开性。公布投诉电话,除全省行95566客服热线统一受理客户投诉问题外,我行还设立8953033专项治理投诉电话,并按规范要求对外公告。明确规范了客户投诉处理流程,确保客户举报和投诉渠道畅通有效。设立专人负责服务收费解释和投诉工作,做到职责不缺失、咨询不回避、投诉不推诿,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对我行规范经营的监督。按照时限规定,狠抓自查自纠落实。2月28日前完成了“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整治工作,3月16日前完成“不合理收费”整治工作。在自查中,三明银监分局、永安市银监分局、尤溪县银监分局、泰宁县银监分局和大田县物价委员会分别对分行本部和辖属机构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我行开展整治工作的部署、措施和实效均予以充分肯定。

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分行抽调业务骨干38人次,经过培训分六个检查小组,对辖内十个业务条线,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封闭式检查。查源头、查程序、查行为,通过调阅分户账、柜员交易流水、业务档案和业务系统等多种方法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擅自新增收费、变相提高价格标准、收费与服务内容不匹配以及涉及“七不准”中禁止性规定。在开展专项整治中,我们还加强情况沟通报告,与市纠风办、政风行风督导组、行评监督员代表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及时沟通报告我行的工作情况,主动邀请行评代表检查指导。6月27日,三明市监察局薛炳贵副局长、三明市纪委纠风室张兴森主任在督导组陈清凉组长的陪同下,对我行分行营业部、府中支行民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调研,充分给予肯定。6月28日,我行组织社会监督员在市纠风督导组陈清凉组长的带领下,深入分行营业部、三元支行、沙县府西支行现场检查整治不规范经营情况,重点检查了所到机构“七不准、四公开”向社会公布情况,以及led公示宣传效果、服务价格表公告,提示《公告》公开等落实情况。对各基层网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并召开座谈会,对受检单位进行测评,我们听取了民评代表的意见解答质询,真正接受了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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