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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心得体会

时间:2015-01-17 作者:丁麒 分类:心得体会 来源:书通网
自然辩证法心得体会一:自然辩证法心得体会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讲我来交大上课已有半年之余了,各个课程的老师严谨负责和认真的态度给了我太多的感触,最近我们自然辩证法这门课结束了,童梅老师在讲台上认真的态度,生动的把自然辩证法给我们从各个角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我传授着,童梅老师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倍受感动,在我的内心留下深深的印象,也使我对自然辩证法这门课有了真正的认识。我们每周上课的时间都是在周末,都占用的是周末时间,但是童梅老师没有丝毫怨言,每次都是比我们提前进入教室,提前做好教学工作准备。作为一名在职研究生,我们周内和老师一样都是要进行自己本职的工作,我们怀抱着求真务实和态度严谨的思想来到交大进行入职之后的再教育,老师们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来让我们明白了交大的校训 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

作为研究生,作为学生,学习是我们的本分,学习和研究是我们的首要问题,自然辩证法本身是科学,让人研究的,它源于实践,并且随时接受实践对它的检验,学习自然辨证法可以让我们人眼开阔,思想活跃,对我目前的工作和学习都有很大的帮助。在学习自然辩证法之前我一直认为,真正的事实只有一个,存在一个完全客观的事实,当人们的认识和这个客观事实一致时,人们的认识就是正确的认识,当不一致时,就是错误的认识.学习了这门课以后,才知道并没有这么简单.首先研究绝对的客观事实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真正的绝对的事实是无法得到的,人们所能认识和把握的只有观察到的事实.人们所说的事实一定是具体的观察主体在一定的理论背景指导下观察到的结果,由于人们的局限,也由于观察主体的背景不同或指导的理论不同,人们观察到的结果也不尽相同,一个对象常常包含有无数的信息,但具体能够观察到什么信息,即看到什么样的事实一定是和观察主体紧密联系的,另外人们观察到的事实一定是对事实干预的情况下的结果,绝对的脱离观察主体的事实是无法得到的。

既然人们发现和掌握的事实只是观察主体站到各自的角度,在他所能凭借的条件下观察到的.因此不管在当时当事人看来他看到的事实是如何正确,他也只是掌握了一部分真理与事实.不可能存在一个人能够掌握观察对象的全部的信息,因此对一件事情的观察的角度不同,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尽管结果不一致,但他们都是对事实的真实反映。真理可能不只有一个。人类甚至还不如那个瞎子摸象中的瞎子,因为瞎子还有能力摸完整个大象得出对大象的正确认识。而人类穷其智力对一个事情也常常是一知半解,雪泥鸿爪,既然是这样我们应该怎样做呢。

永远都要保持对研究对象的敬畏之心.永远都要谦虚,人类是有很多局限的,我们观察了解到的事实永远都是对象的一部分,即使是我们最熟悉的对象,对很多的对象我们了解的要比我们以为我们了解的要少的多。对待研究对象,我们在积极探索的同时,也要有一种谦虚的态度,承认自己的局限和不足,不夜郎自大,不强以为知.其次是要有一个开放的心态,既然对同一个对象观察由于主体的观测的角度或背景不同从而得出的事实不同,并且建立在不同观测事实基础之上的判断也肯定会不同,那么永远不要以为自己掌握了一点事实,就以为自己掌握了绝对的真理,跟自己不一致的人都是错的,千万不要以为只有一个观点是对的,尽管是相反的观点,也有可能都是对对象的正确反映.比如当前对我国改革的讨论,两派观点争锋相对,但在我看来都有道理,都说出了部分事实,只是所站的角度不同,价值判断不同,对对象的认识也不同.既然真理即不是存在于那一个聪明的人所独有,对同一个对象的真理性的认识也不只一个,那么人们要获得对一个对象的全面的了解,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持一个开放的心态,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了解对象的不同层面与不同侧面.而要做到这一点,最重要是要营造一个大家能够畅所欲言的环境,要鼓励别人说话,你可以不同意别人的观点,但要捍卫别人说话的权力.只要这样才能掌握对象的更多信息,这样做出的决策才可能少犯错误。三是永远都要有一种怀疑精神,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只有对事实相对正确的判断,因此对一个理论和一种判断一定要知道他的约束条件,知道观察者是从那个角度观察所得出的结论,在运用的时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四要注意人的观察活动对事实的干扰,人观察对象的时候必定会对对象有干扰,我们可能降低干扰,但不可能消除,而在人际关系方面,观察了解事实的干扰作用是最大的,因此管理活动或者考察人员时候一定要注意这种干扰,尽量减少这种干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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