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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领域烟花爆竹总结

时间: 04-22 栏目:总结

120XX年度贵州省烟花爆竹流通协会工作总结

贵州省烟花爆竹流通协会一年来,在省供销社的直接领导下,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等相关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各位副会长和全体理事、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把握政策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推进行业健康发展,为协会各会员单位做了一些实质性、有益性的工作,实现了一年来全省烟花爆竹安全有序、经营有效。据初步统计,20XX年度协会会员单位在全省的经营、销售金额达4亿多元,全行业的发展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协会工作的全面推进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53号文件精神

国办发[20XX]53号文是烟花爆竹行业当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一年来,协会领导班子始终坚持学习,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指导协会的工作。特别是去年5月召开的20XX年度省外烟花爆竹产品订货会暨贵州省烟花爆竹流通协会二届二次全会上,协会有关领导把学习该文件作为了工作报告的一项主要内容传达,要求会员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加强流通环节的管理,积极推动行业秩序和市场的规范化。为了会后各会员单位能真正对落实文件精神有更深刻的认识和重视,协会于20XX年7月10日发了第1期简报,在简报中,摘要的转达了省安监局领导居荣及省供销社副主任协会会长徐仕光对贯彻文件精神作的重要讲话。

2、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协会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党的十八大及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召开,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我们的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协会领导班子对学习极为重视,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了多期学习,提高了对坚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的进一步认识。同时,会长办公会作出以简报的形式,向全体会员单位,通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决定,同时要求:作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业,要确保“十八大”会议期间的生产、运输、经营安全,把它作为全行业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之旺季销售即将到来,为防患于未然,全行业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安全工作,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在第2期简报中,结合学习“十八大”精神,摘要的转达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XX年10月19日召开的视频会议及省安监局领导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和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会员单位转达和通报,对协会工作的开展、对行业的发展都起到积极的支撑作用。

二、以服务为宗旨,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支持企业维权

1、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一年来,在省供销社的支持和领导下,协会除把为企业办实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外,还积极深入开展调研,掌握和了解行业现有发展状况,搜集有关行业信息,更好的指导和开展行业工作。协会主要负责人带队先后到了修文、凯里下司、平坝、清镇等地,除了看望会员单位,还深入了解了各单位的情况。

在对清镇农资日杂公司的调研中,协会了解到,该公司由于多年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方面都得到了提升。与此同时,积极与公安、安监进行协调,得到了政府的支持,许多的工作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比如,在零售网点布点、发证方面,全部由该公司操作,在对零售户的布点、初选、复选三个环节上,该公司都认真、严格的进行审查,确保了经营中的安全。这些工作,都获得了有关部门的认可。

2、加强服务工作,为企业解决一些困难

协会还通过了解部份地区的市场状况、企业经营中的困难和存在的一些经营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积极向省公安厅、省安监局汇报和提出一些建议,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积极支持,推动了各地工作的开展。通过开展调研工作,也为会员单位搭建了交流平台,加强了协会与会员的联系和沟通,密切了关系,加快了信息传递。协会领导除了到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同时也邀请一些县、市、公司到省协会和省公司来进行座谈,倾听了各地经营情况的汇报及当前所存在的一些困难。经认真的梳理,及时的向省社作了汇报。今年10月10日,中国日杂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在成都召开,协会法人代表刘瞻、秘书长陈云参加了会议。会后,协会以简报的形式,及时向全体会员单位传达了会议的内容,将当前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现状及其发展措施,作为主要精神向会员单位进行了通报,使会员单位对行业的现状、发展的方向有了一个全盘的认识。

3、支持企业维权

20XX年11月,平塘县供销日杂公司负责人王代祥在对零售商走访过程中,发现了有的店铺里摆满了假冒“春辉”牌注册商标图案的产品。他通过与“春辉”产品制造商浏阳奥斯特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联系后,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随即向协会反映,协会据此向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并积极支持平塘县供销日杂公司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经相关部门的重视,目前该案已在法院进行了一审。侵权方,平塘县白龙烟花爆竹厂也将受法法律的公正判决。

三、完善领导机构各项制度,提升协会形象

自20XX年协会换届,新的一届协会领导班子产生后,就不断的把机构建设、完善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坚持定期召开会长办公会。20XX年度,协会继续把学习落实国家有关行业和社团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及时通报本年度协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一些重大问题,研究探讨行业内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确定来年全年工作计划和拟开展的重点活动。协会会议制度的坚持,增强了协会工作的主动性和目的性,为协会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收到了实质性的效果。

协会各项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健全了有效的人才机制和工作激励机制,在财会管理工作方面,严格了会费的收支管理,杜绝了不合理的开支,使会费真正用在为会员服务的方面。在信息传递方面,注重发挥多种传播方式,定期出简报,遇重大情况必发文通知,为会员及时传递最新行业政策、信息和动态都取得了很大作用。

四、争取烟花爆竹“新网工程”建设政策,不断地推进各地新网工程建设,为行业和会员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

1、争取政策支持

协会通过各种方式,向全国总社及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汇报烟花爆竹行业情况,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将烟花爆竹列入总社“新网工程”建设项目,获得了政策支持。国家财政部也在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建[20XX]82号)文中予以明确。近年来,部份会员单位借助这个平台,先后成功的获得了财政支持,今年大方县日杂公司建设烟花爆竹配送中心升级项目正在申报,其它一些单位也在进行此项工作,在此也希望有类似要求的单位抓紧机会,创造条件争取获得政策支持,促使企业获得更大发展。

2、省供销社对申报工作重视和支持

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是我省供销系统新网工程建设的一部份,关于申报项目的工作得到了省社专门组织的项目培训,协会的许多单位都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许多会员单位对烟花爆竹“新网工程”项目的申报渠道流程和要求有了更清晰的把握,也希望各会员单位一旦具备条件,应按程序启动申报。

2罗甸局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总结

州局:

为加强我县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我局根据《罗甸县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州局的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大宣传、措施得力。

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特别是一年一度的春节,更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期,其中烟花爆竹的监管更是工商部门的重点,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局根据罗甸实际,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工商分局也相应地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做到了人人抓安全、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求工商分局对辖区市场落实专人负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履职不到位和在岗不履职的现象发生。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一是积极配合县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认真搞好宣传,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燃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

二是严格对烟花爆竹市场的市场准入,严格按照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条件核发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严格前臵许可。春节期间城区新办烟花爆竹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与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完全一致,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或超经营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直至依法取缔,予以停止经营行为。

二、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

一是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检查规范;认真审核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资格,严格审查其前臵审批程序,无安监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坚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过期产品和违规进货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制定了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检查工作方案,围绕烟花爆竹集中销售摊点、燃放地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严把市场销售关。我局从实际出发,将全县烟花爆竹经营户监管责任,落实到各所片区监管人员,进行零距离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进货票证、库存数量、销售去向、商品质量证明等事项,确保烟花爆竹来源渠道清楚、产品质量有保障、销售方向明确。

今年全县工商系统充分利用节前、节间、节后组织的各项专项检查,密切配合公安、安监、供销等部门,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车辆185台次、检查人员370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827户次,对26户证照不齐的经营户要求限期办理,取缔无照经营户13户。查处销售检查中,主要针对所售产品是否有公安部门、专营公司封签、进货渠道、商品质量、存放方式等进行了检查;但在检查中发现部份经营者为图方便,直接将烟花爆竹放在摊点上销售,而不是采用玻璃柜保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全部严格要求改正,进入玻柜保管、销售。同时加大农村市场烟花爆竹的监管和日常巡查。

两节期间,我局无烟花爆竹违规案件。

罗甸县工商局

二〇XX年二月六日

3区安监局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领域专项行动总结

区安监局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领域专项行动总结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领域专项行动总结为切实加强我区烟花爆竹的管理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有效遏制了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区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自治区、市安监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区精心组织,扎实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集中整治的工作总结如如下:

一、对依法销售经营烟花爆竹进行了广泛的的宣传发动,向经营户、市民分发宣传资料20000多份,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烟花爆竹安全的重要性性,争取群众对整治专项行行动的支持配合。

二、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区安委会组织安监、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全区共出动车辆330多辆(次)、人员3000多人(次)。有关部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切实实加大对烟花爆竹贮存、运运输、消防、销售各环节的的监督管理力度,大力排查查和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营条件和市场流通秩序。

三、本次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对全区所有街道、乡镇镇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检查了170家经营门店,共查出问题10类52处,主要是部分商店负责人、安全员不在现场、灭火器器放置不规范,安全警示标标志张贴或悬挂位置不规范,对消防设备使用不了解、烟花爆竹未放入货柜乱摆乱放、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等,对涉及安全的行为给予了坚决制止,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能现场整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责令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改正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取缔了无证经营非法烟花爆竹点1个,查处了有证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经营户5家,收缴非法的烟花爆竹共200多件价值人民币5000多元。

我区2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全区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继续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工作要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实,扎实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制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2月20日

4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XX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19个乡镇360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20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30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500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60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1000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800家减至360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360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照经营10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6个A级要素和43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大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三、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成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20XX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10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50箱,价值2万元。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四、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大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100%。

(二)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100家。

(三)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二0XX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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