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弥留之际》的一点收获
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正好20万字。
难怪余华把他视为自己的写作教父。
威廉.福克纳的写作特点我个人认为对事物心理描写、故事推进、人物刻画……都具有虚实并进的写作手法,使读者一下子抓住故事细节,信以为真实事件。
我读《我弥留之际》这本书,最喜欢“艾迪”这一章,一共不到8页书,完整地勾勒出她本人一生的命运。有一句艾迪父亲说的名言:“活在世上的理由仅仅是为长久的的死亡做准备。”
我弥留之际写的是发生在十天之内的事。小说开始时,艾迪.本德伦躺在病榻上。这个小学教研出身的农妇在受了几十年的煎熬后,终将撒手归天。窗外事晦暗的黄昏,大儿子卡什再棺材。艾迪曾取得丈夫的口头保证,在她死后,遗体给她赶制一定要运到她娘家人的墓地去安葬。三天的准备、等待与大殓之后,到40英里以外的杰弗生去的一次“苦难的历程”开始了。一路上经过了种种磨难,大水差点冲走了棺材,大火几乎把遗体焚化,越来越重的尸臭招来了众多秃鹰,疲惫不堪的一家人终于来到目的,地安葬了艾迪。在这个过程中,拉车的骡子被淹死了,卡什失去了一条腿,老二达尔进了疯人院,三儿子朱厄尔失去了他心爱的马,女儿杜威.德尔没有打成胎,小儿子瓦达慢没有得到他渴望的小火车,而作为一家之主的安斯.本德伦却配上了假牙,取了一个新的太太……
感觉作者经验丰富,艺术造诣颇高;写作手法新颖独到。里边有许多值得回味的哲理。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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