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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love什么意思(第一首英文歌)

时间:2022-10-28 分类:学习方法 来源:书通网

 

我人生中第一首钻入心窝的英文歌,是Westlife的《my love》。

 

和现在的小孩成长环境完全不同,2000年我开始上学,但直到小学五年级和六年级,才开始学习英语。十八线乡村小学当年就是如此,在小学里英语也不过是副课,总结一下,学习成果便是知道了26个英文字母,单词量不超过20个。直到2006年秋天上初中,英文成为正式主课,我的英语学习也差不多才起步。

 

2006-2009,初中三年,那算得上是上一个时代。彼时,互联网尚未普及,手机是诺基亚键盘机,连“上网”这个词的性质都约等于“抽烟”和“打架”。因为大多数时候,想上网只能去街上的黑网吧。

 

我对英语的兴趣一般,谈不上特别热爱,但也不反感,这种程度基本就够用了,虽然每次英语考试不见得是最高分,但并不影响所有科目总分我是第一。

 

一位出色的老师,对培养起一门课程的兴趣至关重要。

 

初中时期,我遇到了一位英语老师,严厉,热情,能与学生打成一片,也很有品味。她人稍胖,所以我们学生都叫“胖豆豆”老师,她本人也知道这个绰号,也乐于接受我们这样称呼。

 

那会,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放学时间到了,但当天的英语作业任务还没完成,一般是听写单词和做题什么的,有时候会到老师办公室继续完成。那个年代的乡村学校,条件挺开放(简陋),胖豆豆老师和学校里的另一位男老师是夫妻,所以她们在自己的办公室也是寝室会自己做饭……我记得的场景是,放学时分快到饭点,老师会在办公室里一边放歌一边做饭,我们学生们则在走廊里忙着快速搞定自己的作业然后回家吃饭。

 

就是在这样的时刻,我听到了老师从办公室里的电脑音响里放出的歌曲,是英文歌,其中最常听到的便是这首《my love》。

 

也是那个时候,胖豆豆老师告诉我们,想学好英语,就得培养起语感,所以你们可以多听英文歌,看英文电影和电视。

 

那个年代,听歌和看电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听英文歌。

 

不过不久我就发现,中央电视台的几个频道,有不错的音乐节目,时常会介绍到国外的音乐。有一天晚上,我在电视上又听到了熟悉的《my love》,那个节目在介绍唱这首歌的Westlife组合。中央电视台有个喜好,总喜欢把一切能汉化的外语全都翻译成汉语,于是我知道Westlife的汉语译名并不是字面意思“西方生活”,而是“西城男孩”。对此,我还凑近电视仔细瞧了瞧,因为此前我第一眼看成了“西域男孩”。

 

2008年前后,初中三年,那大概就是我一切启蒙的起点,是我青春的起点,也是对音乐欣赏的起点。那个年代,为了一首好歌,我们会费尽心思去追寻,会把喜欢的歌一字一句写进歌词本里,会定期与同学交换自己买的磁带,后来又相约着去网吧给mp3下载歌曲。

 

似乎从一开始,我就习惯,想要听到好的音乐,就得学会动手去查资料,去和朋友交流,去花点功夫。磁带是要花钱的,mp3的内存也不过几十首,后来有了手机也不过存100来首歌……每选择一首歌都表示一种认可,也就得承受另一首也许更好听的歌曲进不了自己的曲库。

 

从一开始,学会甄别好歌曲,似乎就是一种不得不的能力。

 

如今我感到庆幸,在我的音乐启蒙时代,我的身边能听到的大部分歌曲都不赖。英文歌方面,当然是从最主流也最经典的流行乐听起……西城男孩、后街男孩、迈克尔杰克逊等自不多说,艾薇儿、泰勒斯威夫特、贾斯汀比伯等新星也算是一路陪着听过来的。

 

而在华语乐坛,流行乐有周杰伦、林俊杰、孙燕姿、五月天等,那个年代当然也有彩铃神曲和网络歌曲,但足够幸运的一点是,当你可以轻而易举听到各种类型的音乐时,你自然就明白,网络神曲《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固然也好听,但在周杰伦和西城男孩的歌曲面前,总感觉就是差点劲。

 

从2008年起航,此后Westlife这首《my love》一直陪着我,陪我走出乡村,走进城市。

 

当我在城市的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公交上、地铁里,我的耳机时常会响起《my love》;

 

当我暑假里回到黄土高原的乡野,在夕阳下推着单车在田野里散步时,手机里也会放这首《my love》;

 

……那是一种属于成长中的青春独有的感觉。

 

一个从乡间走来的少年,开始认识身边的世界,也开始认识更辽阔的世界。他走得越来越远,他的视野也越来越广。一个黄土高原上的少年,也会在夏日夕阳里,徜徉在爱尔兰的音符旋律里。这本身就是一件足够美妙的事情。

 

从初中到大学,从一首Westlife的《my love》出发,我学会了更多的英语,听到了更多的外文歌曲,在大学里的时候,电视剧方面我几乎只看美剧和英剧。

 

如今回头看,从中学到大学,那几乎是我迄今为止最“睁眼看世界”的年华。少年的求知欲不止眼前,少年的视野装得下整个地球。直到今天我依然坚信,一个人应该至少懂得一门外语,如此,你才能懂得另一种文化,你才明白,原来人类生活的方式不止于自己身边的文化母体这一种。

 

但从大学毕业进入社会工作后,英语很少再用。如今,英语在我的生活里已经退化为一种兴趣。我并不清楚其他人的生活,但我确信,如今自己的视野,越发着眼于眼前。我很少再去睁眼看世界了,尤其这个世界越发充满偏见,甚至我学会只去关注自己的方寸生活——我的眼睛懒得再去看世界,我的心也似乎不再能装得下那个世界。

 

只有我的耳朵还在继续着年少的惯性。

 

离开大学后,我将听歌的重心转移回华语乐坛,钟情于民谣和摇滚,但华语乐坛日暮西山的处境也让人越发难堪,我甚至逆流而上学会了欣赏邓丽君。在我十多年的听歌生涯里,从来没有如这几年,想找到一首还不错的华语歌曲,却是如此费劲。

 

在这个过程中,我越发察觉到,我似乎遗失了什么。

 

这两天我明白了,我遗失了我的少年心,那颗曾经青春澎湃装得下整个世界的少年心。

 

于是我又一次想到了Westlife,想到了我人生中听到的第一首英文歌《my love》。

 

一如十三年前,《my love》依然打动了我,我依然喜欢跟着哼那两句“I wonder how, I wonder why, I wonder where they are……”

 

很久以前,我就学会了唱这首《my love》,我心目中最美的英文歌,但直到今天,我都没能遇到一个女孩,一个可以让我把这首歌唱给她听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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