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使全体员工有一个舒适的生活和休息环境。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宿舍的管理
3.0定义
无
4.0权责
4.1人力行政部负责宿舍人员的安排,宿舍卫生、纪律的监督检查,公共设施的维修,违纪人员的处罚;
4.2宿舍长:协助人力行政部对宿舍各方面进行管理。
5.0内容及要求
5.1宿舍配备标准:宿舍按照职级高低及岗位性质进行配备或补贴。
5.1.1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以享受一人一房福利政策。
5.1.2各部门副经理、助理、主管级人员分配三人一房。
5.1.3各办公室职员及生产管理人员享受四至五人一房(如住在厂内宿舍则五人一房,厂外四人一房)。
5.1.4其余员工按照房间大小以及床位等具体情况进行安排,一般为8-10人/间。
5.1.5公司内部已婚的双职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凭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可以申请夫妻房(公司宿舍有空余情况下)。
5.2宿舍管理
5.2.1享受单人房或夫妻房的职员,房间由住宿人负责管理;
5.2.2享受四-五人房的职员,房间由所住人员共同管理;
5.2.3普通员工(8-10人房)宿舍由宿舍长进行管理,宿舍长每月补贴20元。宿舍长有权拒绝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入住,有权安排本舍员工轮流打扫卫生,有权对违反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员工上报人力行政部进行处理。
5.2.4公司配备的所有宿舍由人力行政部统一监督管理,包括宿舍安排、卫生与纪律的核查以及相应违纪处罚等。
5.3宿舍安排
5.3.1所有员工入住宿舍必须经人力行政部安排,对号入住,一床只准住一人,不得私自更换房间与床位。新进员工持人力行政部开具的《住宿通知单》由宿舍长接洽安排。
5.3.2禁止外来人员在公司宿舍内留宿,员工如有亲朋好友来访须在公司留宿者,必须提前上报人力行政部,经行政经理同意后,持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安排入住(不超过两个晚上,一年同一人申请不超过三次)。员工亲友在宿舍留宿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留宿期间发生任何意外或不良后果由当事员工承担责任。如未经同意擅自留宿外人或留宿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者对于当事员工罚款50元/次。
5.4宿舍环境要求
5.4.1员工须爱护本宿舍内的一切设施,保持墙、天花、床、水电等设施的完好,如有损坏须及时报人力行政部维修,如属人为损坏,费用由宿舍员工分摊。
5.4.2保持室内整洁,不破坏人力行政所做的全部标示,不在墙上或床板上乱涂乱画,不张贴不雅画报,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垃圾,禁止向窗外或过道上扔杂物、泼水,垃圾扔到指定的地方。
5.4.3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改装插座或四处打孔装钉等,严禁使用2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如热水器、电饭煲、电磁炉等)。
5.4.4由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如拒不服从安排或不打扫干净者,由宿舍长上报人力行政部,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10元,三次以上罚款50元。
5.4.5各人负责自己床铺的卫生,被褥、衣物、鞋子等生活物品摆放整齐,床帘白天统一要求拉开。衣物鞋袜及时清洗,不得出现摆放无序、乱挂乱放或有异味的现象。
5.4.6洗手间必须保持干净无异味无堵塞,上完洗手间必须冲水,有脏、臭及不冲水现象给予处罚10元/次。
5.4.7由人力行政部每周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出席检查人员最少三个人,且规定不同部门,,每月月初对上月评比结果进行奖惩通告,宿舍具体奖惩分配如下:
文明宿舍评比前三名奖励分配表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宿舍长 |
其余员工 |
宿舍长 |
其余员工 |
宿舍长 |
其余员工 |
100 |
40 |
40 |
30 |
20 |
20 |
文明宿舍评比后三名惩罚分配表 |
|||||
倒数一名 |
倒数二名 |
倒数三名 |
|||
宿舍长 |
其余员工 |
宿舍长 |
其余员工 |
宿舍长 |
其余员工 |
50 |
40 |
40 |
30 |
20 |
20 |
5.4.8不允许在阳台上摆放物品、以免高空坠物伤人。晾晒物品时不可用重物压住,以免坠落伤人,出现任何意外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5.5宿舍纪律
5.5.1严禁携带有毒物品、强腐蚀性物品、利器、易燃易爆品等进入宿舍,如有违反,没收其物品并罚款20元/次,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其责任。
5.5.2异性串房时必须得到允许,限18:00-21:00之间,如有违反罚款50元/次。禁止异性在宿舍内同居(除夫妻房与单人房外),一经发现立即给予辞退处理。
5.5.3进入同性宿舍时必须得到允许,同性串房不得超过晚上23:00。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物品,如造成财物丢失的,除对当事人罚款50元外,并勒令其协助检查,情节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5.5.4禁止在宿舍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给予开除出厂,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法办。
5.5.5禁止在宿舍内播放黄色影碟,传播黄色书刊、杂志及淫秽物品,一经发现,除没收物品外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处理。
5.5.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养成早睡早起的良好习惯。晚上22:00之后——早上6:30之前以及中午休息时间不得大声播放收录音机等音响设备,不得大声谈笑、吵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以接到他人投诉为准)视情况给予20-50元的罚款。
5.5.7节约水电,人走必须关灯,用水完毕要及时关闭水笼头。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锁门,未锁门者罚款20元/次,如因此造成财物丢失,由当事人承担损失。
5.5.8人力行政部或其他管理人员查房时,在宿人员必须主动配合并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无理取闹者罚款50元/次,态度恶劣者给予开除处理。
5.5.9不允许将饭菜带入宿舍食用(病员和夜宵、零食除外),违反者视情节和态度处以20元~50元的罚款。
5.5.10如因个人原因超过0:00,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罚款50元。
5.6宿舍钥匙由宿舍长监管,严禁私自配置宿舍钥匙以及将钥匙交与非宿舍员工。人员离职时应将钥匙交回人力行政部。如违反规定导致钥匙外流造成宿舍被盗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
5.7离职人员(包括正常辞职、辞退、开除)必须在办理手续当日离开宿舍,由宿舍长或本宿舍人员两名以上在《放行条》上签名后,在规定时间内(非上班时间)收拾行李到保安室接受检查,并交回钥匙。不能交回钥匙者不得领取工资。(如有逗留者一天50.00元)
5.8确定为自动离职人员,宿舍长必须在当日上报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核实钥匙流向,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要更换门锁。
5.9所有离职人员办理手续后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如发现有离职人员留宿按照留宿外来人员处理。
5.10宿舍水电费由宿舍所有员工分摊,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6.0流程
类别 |
批准流程 |
本部门主管 |
人力行政部主管 |
行政文员 |
备注 |
新员工 |
凭《报到通知单》 |
|
|
安排入住 |
|
老员工 |
填写《内宿及内宿申请单》 |
审核 |
批准 |
安排入住 |
|
7.0相关文件及表单
7.1《奖惩管理制度》
7.2《住宿通知单》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