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5日,“师范生免费教育”出现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引发全社会关注。同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出台,规定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2018年8月,教育部官网发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宣布建立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公费师范生会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以华东师范大学为例,我们来看看是什么样的:
华东师范大学:
招生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其中吉林只招理科,重庆只招历史类。
优师专项:定向生源所在省份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中小学校就业,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国家优师专项计划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国家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国家公费师范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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