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忻州市民心家园东区34号楼1单元的单元楼门上贴出来一张通知,内容如下:民心家园34号楼1单元西所有用户,由于你片区燃气设施损坏,需要维修更换,费用为240元。由24户均摊,每户10元,请该小区物业代收后交回燃气公司后进行维修。
小区有业主表示:天燃气是商品,使用天燃气业主是付费的,设备损坏直接影响到了天燃气的使用。维修费用理因由天燃气公司出。
另有业主表示:此次燃气设施损坏是由于地基下陷所造成的,业主入住时都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而且此次损坏的燃气设施位于34号楼1单元的公共部分,这个费用理因由物业公司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支出。
燃气公司:此次燃气设施损坏是由于楼房地基下陷造成管道开裂。忻州市燃气公司表示,进入小区后的燃气设备产权归小区所有。更换设备产生的费用理因由产权人承担。
物业公司则表示:此次维修费用是忻州市燃气公司向34号楼1单元的24户收取,与物业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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