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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营销案例

时间:2015-07-09 作者:姚健琪 分类:案例 来源:书通网
篇一:银行理财产品营销案例(944字)

2011年9月至10月,王文明、李芳分别受聘担任北京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通商国银”)总经理、副总经理,王文明负责筹建有限合伙企业并募集资金的相关事宜,李芳负责通商国银相关理财产品的营销业务。

同年10月至12月,王文明等人先后在通商国银负责人魏某某的安排下注册成立了北京中鼎财富投资中心、北京中鼎迅捷投资中心和北京中鼎财富通航投资中心(简称“中鼎财富”、“中鼎迅捷”、“中鼎财富通航”)三家有限合伙企业,以吸收有限合伙人出资入伙的名义分别对商丘市永恒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郑州新盛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奥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及河南云顶文化娱乐投资有限公司中原云顶国际商务俱乐部(简称“永恒生典当”、“新盛博汽车”、“奥鑫汽车”、“云顶文娱”)四个投资项目进行股权投资。

为推销上述四个股权投资项目,被告人李芳于2011年11月在网上结识了被告人张乙,被告人王文明、李芳与张乙进行商议后,签订了《居间协议》,约定由张乙负责在上海为上述四个股权投资项目募集资金。

被告人张乙遂联系华夏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某某”)嘉定支行个人客户部经理濮婷婷,被告人濮婷婷在未经华夏某某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在华夏某某嘉定支行办公场所,以电话联系、现场宣传等方式向众多银行客户等不特定人员推销上述四个股权投资项目,并承诺每年11%-13%的高额固定回报。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间,被告人王文明、李芳、张乙、濮婷婷通过上述方式,在本市先后招揽100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达人民币1.105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王文明、李芳、张乙、濮婷婷个人从中分别非法获利123万余元、119万余元、202万余元、186万余元。2012年11月29日,案发后,被告人濮婷婷、张乙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上述募集资金的主要事实。同年12月4日,张乙、李芳先后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王文明、李芳到案后亦如实供述了上述募集资金的主要事实。

篇二:银行理财产品营销案例(494字)

近日,中国光大银行自主研发的阳光理财·资产配置平台(aap)荣获“2013-2014年度中国杰出营销奖”。从光大银行了解到,阳光理财·资产配置平台的研发思路和服务理念是对大数据思维的一次成功运用,开创了国内银行零售金融服务支持系统的先河。

在申报此次“中国杰出营销奖”的所有案例中,光大银行申报的aap平台应该是最“老”的一个案例。事实上,早在2012年年中,光大银行就面向全行的财富客户和私行客户推出了这一平台。光大银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表示,“不同于别的营销案例在结案之后立即可以申报,我们做的是金融服务的创新平台,那么就需要将这一平台投放市场后,对它的运作效果进行一个较长周期的检验。”

截至今年3月25日,aap平台直接和间接促成的理财产品、代销基金、代销保险和其它产品的销售总额达到84.28亿元,其中通过aap平台直接促成的销售额为28.73亿元,基于aap平台生成的财富管理报告书达成的销售额为30.81亿元,预估通过门户网站达成的销售额为24.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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