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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岗位职责

时间:2013-02-06 作者:毛昊桢 分类:职责 来源:书通网
篇一:教师岗位职责

  一、助教

  (一)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并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同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系统性听课与培养性讲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三)担任班主任、教务员或实验员等方面工作(助教任职期内必须担任两个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四)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积极撰写综述、教学法研究或其他学术论文。

  (五)深入学生中间,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参加和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岗前培训。

  (六)参加学校、学院、系的读书报告、专题报告、讲座、论文报告和学生论文答辩等学术活动。

  二、讲师

  (一)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三)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积极撰写科研论文、教学法研究的文章,每年至少1篇(排名前二)或取得其它教学成果。

  (四)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新教师、进修教师、研究生等。

  (五)积极撰写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每年至少在教研室报告一次。

  (六)担任班主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七)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八)听取同行教师讲课,不断提高授课技巧。

  三、副教授

  (一)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二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掌握本学科范围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每学年必须公开面向全院学生做一次学术报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三)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每年发表教学法研究文章至少1篇,或取得其他教学成果。

  (四)参加实验室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五)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指导新来教师及进修教师,关心和参与学科梯队建设。

  (六)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了解学生、青年教师思想状况,做好学生及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七)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八)听取本教研室年轻教师讲课,并提出改进意见。


篇二:大学辅导员职责

大学辅导员工作职责:

  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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