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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5)

时间:2015-06-17 作者:朱秋月 分类:工作计划 来源:书通网

3、每年享受一次性发放学习资料补助费。(费用多少待定)

4、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由单位提供方便,并计算工作量。

七、管理:

(一)已评出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教务处建立业务档案,每三年由学校评审小组进行复核,对考核不称职人员经评审小组表决2/3以上评委通过后取消其资格。对成绩突出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学校进行表彰。

(二)骨干教师原则上任期三年后方可参加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任职期间应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每年至少承担2次校级以上(含校级)公开课、观摩课或学术讲座。任职期间应完成校级以上(含校级)研究课题,并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其它业务工作。任职期间应有业务进修计划及学习笔记。

(三)学科带头人在任职期间每年必须有一篇重要价值的研究论文发表,并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及专题研究报告。有业务进修成果。有对骨干教师的培养成果。任职期内须完成校级以上(含校级)研究课题。学科带头人每年必须有突出的教学成绩。

(四)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如不能为人师表,不履行其职责,取消其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五)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若调出本校,其资格自动中止。

(六)培养出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需撰写个人“三年奋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奋飞目标、职业认识、师德修养、理论学习、教育教学水平、改革、科研、论文论著、现代教育理念、技能等)。

八、培养措施

1、学校党政领导对选拔作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教师要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学术方面进行重点培养。

2、将其安排在教科研第一线的重要岗位,明确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

3、优先安排参加县内外学术会议。有组织、有计划地把他们派到校外、县外或市外考察、进修、讲学,提高其水平,扩大其知名度。

4、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若承担重点教科研项目,学校应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九、考核办法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三年考核一次。

十、考核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能团结他人一道工作。

2、承担或参加教科研项目,每学年在校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1-2篇。

3、骨干教师教学效果要好。

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每三年培养一次。

十一、评审小组

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世凯

副组长:李跃辉

成员: 白静雅 卢彦波 王晓敏 薛淑玲 韩俊波

职 责:负责学科带头人的培养、认定及考核工作。

十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类别:校级、市级。

十三、本计划从xxxx年2月起执行。

武安市第九中学

xxxx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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