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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同学作文

投稿时间:2013-12-23 11:39:41 作者:孔惠新 分类:话题作文 来源:书通网 我要投稿
篇一:我最喜欢的同学
 
    有这么一个同学,不仅她魅力四射,学习非常专心致志。于是,我深深地喜欢上她了。
  他有一个像三角形圆的脑袋,细长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对圆溜溜的眼睛她那高高的鼻梁下边是一块小巧的嘴巴。但是我们班的男生都叫她:要整你和母老虎,要整你是因为男生都把姚珍妮中的姚改为要,珍改为整,妮改为你,所以就是要整你。母老虎就是她生起气来凶巴巴的。
  姚珍妮她每一科目都是优秀,人又非常地美丽,我跟着她一定有大好收获得。姚珍妮就像美丽的白雪公主,而我就是那英俊潇洒的白马王子。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上qq的时候,一不小心发了四个字,那就是:我喜欢你。可他有许许多多的含意,有:我喜欢你的学习,我喜欢你的微笑。我猜想我星期一肯定会完蛋的,晚上睡觉的时候肯定会害怕的,我希望姚珍妮别上qq,这样他就不会发现了。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怕明天姚珍妮会对老师说吗?真是猜不透,只好等到明天才可以揭开答案。
  到了星期一,姚珍妮就马上跟王老师说了,我肯定姚珍妮昨天有上qq,要不然她肯定不知道我发了那几个字的。过了一会,王老师叫我去办公室,到了办公室,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到了王老师的面前,王老师问我:“你上qq的时候对姚珍妮说了什么?”我小声地说:“我喜欢你。”王老师说:“小孩子不要谈什么恋爱,小孩子要好好地读书,你马上去跟姚珍妮说对不起。”
  到了姚珍妮的面前,我就大声地对姚珍妮说了一声:“对不起。”不知道她原谅我了没?真是猜不透。


篇二:我最喜欢的同学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有一双大眼睛,高高的鼻梁,樱桃般的小嘴,还有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很令我喜欢,但更令我喜欢的是她那种认真学习精神。         
  每当上课,她总是坐得端端正正,老师提出问题后,她会积极思考,有不懂的地方便通过问同学或查资料来解决。找到了答案她会在第一时间举手发言。平时的作业她也认真对待,字写得特别漂亮,一百分拿得可多了!她的成绩在班里也是名列前茅,有几次尖子生考试得了一等奖,上个学期她获得了“学习标兵”的荣誉称号,这个学期还让学校选为大队委了呢!         
  她不仅在学习上有优势,在日常生活中还像“小蜜蜂”一样勤劳。一到她值日,教室里会变的一尘不染。有时即使不是她值日,看见地上有垃圾也会顺手捡起。如果学校评最讲卫生的同学,她肯定是当之无愧!我以后也要向她学习,相信这样我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生。         
  介绍了这么久,你们想知道她是谁吗?她就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岑子菲!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个同学

    夜空里有闪烁的星星点缀;草坪上有五彩的鲜花点缀;天空里有洁白的云朵点缀……。而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令我难忘的事点缀着我的记忆。记得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想着我心中敬佩不已的小甘早上说的那件事情而兴奋得睡不着。
  在我们的校园网中,有一封表扬信,那是一个大哥哥传来的,这是这么一回事呢?原来是我们班的小甘在星期六的时候在草丛中拾到了他的钱包……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小甘和奶奶打算一起去科技馆参观,当她们经过一个草丛时,小甘在无意间看见一个黑色的皮夹子。小甘弯下腰,捡起那个皮夹子,打开来一看,里面不仅有两百多元钱,还有一张准考证。看了这些,小甘看了看四周,心想:丢钱包的人,一定十分着急,我一定要把钱包还给他!可是她转念一想:这个皮夹子是谁的我都不知道,而且世界这么大,我怎么才能够找到他呢!对了,我想起来了,老师之前告诉过我们:找到别人丢失的东西应该给警察叔叔!于是,她着急地对奶奶说:“奶奶,我们不去科技馆了,去警察局吧!我要把钱包还给失主!”她奶奶听了之后一边微笑,一边说:“好啊,好啊!”于是,她们放弃了科技馆之行,去了警察局。
  她俩来到了距离科技馆最近的警察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了解了事情后,便立即展开了寻找失主的调查工作。小甘和奶奶决定留在警察局把皮夹子亲自还给失主。
  几小时过去了,失主终于来了,只见他脸色苍白,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万般的焦急。小甘快步走上去,把皮夹子还给了失主,他顿时笑了起来,看了看皮夹子,然后一个劲的向小甘道谢,还打算给小甘一点钱来当作感谢的。可小甘摇摇头,说:“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最后,小甘在大哥哥的要求下,还是留下了姓名和学校给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最崇拜的同学小甘--一个拾金不昧的人。


篇四:我最喜欢的同学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谁呢?先不说,大家猜一下吧。         
    他长得浓眉大眼,皮肤又黑又红,看起来是个老实,好脾气的同学,可是,他可是个“地下战斗员”呢?请您往下看:         
    为什么呢?请听我慢慢道来:自习的铃声响了。首先,战争第一步,冲突。他和对桌因桌子大小而吵起来。然后四脚在桌下对踹。那场面,好莱坞都没有,只见尘土飞扬,只听咚咚的脚踢声。只等任课老师转来,助人为乐者咳嗽一声方可手脚。舌头一伸:好悬。可是,别看他喜欢吵架,他可从没真发过脾气。无论他多么不占便宜,他也“阿q”胜利法。别人生气了,大不了几声“大哥,我错了”过去。他与对桌虽然进行地下交通战,对我却从不敢。因为我有杀手锏,扣分表,他敢和我吵。扣分,班主任有请。         
    不过,大部分时候还是很不错的。一下课,他就围上来,要和我玩。那口才,行云流水,就是当年苏秦也甘拜下风,可一上课回答问题,脸涨的红红的,半天不出一个字,急得老师直叫“你快点”。不过他虽然这样,人缘可不错,主要是下课嘴巴甜点,可算不上什么莫逆之交。万一有一两个要好的,天打五雷轰也分不开。         
    这就是我的同学,一个可爱的同学,你们猜出他是谁了吗?


篇五:我喜欢的同学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孙天一,她和我都是三年级的学生。我们一起做游戏,一起写作业,可开心了。
    我喜欢她,因为她长得漂亮。个子高高的;脸胖乎乎的;长长的头发乌黑发亮;弯弯的眉毛像月亮;眼睛水汪汪的,好像两颗黑葡萄;她的声音可响亮了,学习非常棒,回答问题的时候,全班都能听到,老师经常表扬她。
    我喜欢她,还因为她很勇敢。星期三午休的时候,教室里飞进来一只大花蛾子。花蛾子飞来飞去,还嗡嗡的叫。大家都睡不朝觉,抬起头来盯着花蛾子看,谁也不敢打它。突然孙天一到教室后面拿了一把笤帚,等花蛾子落在玻璃上,使劲一拍,花蛾子就落在了地上。孙天一就使劲一踩,花蛾子就死了,同学们又可以安心睡觉了。
    我要向孙天一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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