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通范文网 -工作总结,演讲稿,思想汇报,信函等各种范文。
书通网logo
当前位置: 书通网 > 范文 > 工作计划 > 信托集合计划(4)

信托集合计划(4)

时间:2015-05-12 作者:欧阳海飞 分类:工作计划 来源:书通网

(5)提高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控制能力。

在无法改变金融创新内在特质和寻求法律自身完善的前提下,探索和提高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能力加以预防和化解集合信托计划的未知风险也许是一条最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途径。应当重视金融机构内部法律部门的职能运用,发挥法律部事前防范、控制和化解金融法律风险的功能。从风险控制制度建设角度来说,要着力建立风险控制与员工利益挂钩机制。运用一定技术手段、方法并结合以业务实际建立一套风险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如风险责任界定、责任追究制度等。动态监测责任人所管理资产的风险度。真正做到激励与约束相互制衡,权、责、利相互对称。


信托集合计划二:爱建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894字)

信托计划投资目的:全体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认购信托单位并加入信托,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运用信托资金,以信托资金向南京中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恒”)提供贷款,用于偿还工商银行的壹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以及用于目标项目的开发建设,闲置资金用于银行存款及投资现金类产品,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投资者谋求投资收益。

信托计划规模:3.3亿元。信托计划分期发行,首先发行第一期信托单位(不超过2亿元),后续发行第二期信托单位;第二期信托单位规模根据第一期实际募集情况确定。

信托计划期限:自第一期信托单位成立之日起2.5年,满一年可以提前结束。

信托收益及信托资金还款来源:

(1)“来燕商城”项目的销售回款;

(2)银行发放的经营性物业贷款。

保障措施:

(1)“来燕商城”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

(2)曙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曙光控股集团对南京中恒的履约进行增信;

(4)自然人张寿明进行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预计年化收益率:

信托单位类别 单笔认购金额 预期年化收益率

第一期a类信托 单位15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 8.80%

第一期b类信托 单位300万元(含)以上 9.60%

第二期a类信托 单位15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 由受托人于第二期信托单位推介期

第二期b类信托 单位300万元(含)以上 之前确定,以受托人网址上公告为准。

※信托计划设定的每年信托利益的分配,并不代表受托人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对信托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

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12个信托月度之日、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24个信托月度之日、信托单位部分终止日及本信托计划终止日为信托利益计算日,受托人于各信托利益计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该类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

融资方简介:

南京中恒注册地:南京市江宁区东山武夷花园39-103,法定代表人:崔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负责开发江宁“水岸明珠公寓”和夫子庙“来燕商城”项目。

担保方简介:

曙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地产”)注册地: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大道158号,法定代表人:江丹琴,注册资本:10,078万元。曙光地产已开发项目包括淮安淮海第一城一期、淮安淮海第一城二期、南京水岸明珠、温岭金色家园工程、温岭金丰苑工程、句容国际花园工程;在建项目包括淮安淮海第一城新天地商铺、南京中恒来燕商城及青岛白鹭州和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