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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虚假广告案例(2)

时间:2015-07-11 作者:彭霞 分类:案例 来源:书通网

案例三:武汉第六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客运站5分钟即可到达,出行畅达无忧”和武汉市哥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宣称的“距汉口市区6公里、市中心仅15分钟车程”的虚假广告均被查处。武汉市世界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宝马1可以努力成长为宝马7,而qq永远不能”的广告,因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被罚款5000元。

篇三:房地产虚假广告案例(370字)

2000年7月,业主姚某在某市中心看中盛世家园一套140多平方米、总价70多万元的房子,当时盛世家园的楼书上有这样一段描述:“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营造一座近6000平方米的中心花园不能不说是一种奢侈,盛世家园都市公寓就拥有这样的奢侈。”可以说这段宣传文字是促使姚某当时下单的重要原因之一。签约前,姚某还特地向售楼小姐求证“6000平方米的中心花园”是否属实,售楼小姐说,楼书上说的有就不会有假。

2002年6月,姚某拿到房子后发现,原先开发商承诺的6000平方米的中心花园居然不到2000平方米。据开发商解释,盛世家园征地11000平方米,减去5000多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和道路面积,剩下的就是花园面积了。作为公共绿地面积大幅缩水,盛世家园业主姚某等人决定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赔偿。

篇四:房地产虚假广告案例(706字)

案例一:高小姐去年购买了一套两居室的商品房。根据当时的宣传,这套房子不仅采光通风良好,而且无遮挡望江,距离轻轨不过5分钟,小区内还有各种完善的体育运动配套。

但去年接房后,高小姐却发现所谓的无遮挡无敌江景房前面正在兴建一个高层建筑,日益增高的楼层完全把高小姐家窗外的江景遮挡住了。而原来开发商在宣传图册上规划的三期泳池位置,如今却正在修建一栋新的住宅。

案例二:曹女士2012年12月在准备在某开发商处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宣传的是在约定的时间内(活动时间:2012年12月1日-12月29日)交付定金55000元可以享受9.9折的优惠。曹女士在交付定金55000元之后,开发商却表示如果是公积金办理是不可以享受9.9折优惠的,于是双方僵持不下。

曹女士认为开发商先前并未告知公积金办理是不能享受优惠的,于是要求退房并退回55000元定金。而开发商则认为已经交付的定金无法退还,所以不退定金。

后来曹女士找到九龙坡区工商分局12315进行申诉,要求享受优惠活动或者退款。最终在工商分局的调解之下,双方达成协议,开发商承诺退还消费者55000元定金。

案例三:巴南区某楼盘业主代表在2012年5月投诉,表示其所在楼盘宣传中绿化率百分之四十一,并且根据该楼盘的宣传图,在小区内规划有小区公园和运动场(在30、32号楼旁边),但在交房的时候却看不到绿化,绿化根本达不到41%,并敷衍业主说此地块是政府绿化,不关自己任何事。

后来相关部门表示,该楼盘的规划设计是按照相关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绿化指标、配套设施等进行设计修建的。小区30、32号楼东侧地块为规划的绿地,因地块中的高压铁塔未搬迁,绿地及绿地中的运动场地目前暂未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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