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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院秘书处规章制度

时间:2016-01-05 作者:王灏 分类:规章制度 来源:书通网

一、部门性质

秘书处是院团委的“窗口“和“门户”,是院团委汇集信息的中心,是联系各方面的桥梁和纽带,负责召集院团委全体成员会议并做好会议纪录;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落实例会决定。负责院团委内部成员考核,协助院团委各部办好活动。通过各项活动激发团员青年关心同学的积极性,鼓励团员青年奉献爱心,建立爱心基金,并妥善利用基金。指导院团委组织发挥自身作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开展各类学生建设、志愿服务的活动。帮助院团委副书记进行各部的谋划以及决策,协助院团委老师完成各项工作。

二、日常工作

1、院团委秘书处负责社团全体成员的档案管理。每学期秘书处应及时整理社团成员档案,为新加入的成员建档。在社团的各项工作中应合作好人员的分配调用工作。

2、院团委秘书处负责社团各项活动及各部门例会的考勤签到工作,还负责抽查各部门的例会情况,如发现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秘书处将记录备案,缺席三次者,将通报其部长撤消其职务。

3、院团委秘书处负责爱心基金的管理以及使用。

4、院团委秘书处负责部长级会议的签到及会议记录工作。

5、在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中,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逐级汇报,逐级审核;上级对下级负责;无极特殊情况不得越级反映情况。

三、成员守则

1、院团委秘书处成员要严于律己,遵守院团委成员的管理制度,互助共勉,树立秘书处良好的形象和声誉。

2、院团委秘书处成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秘书处的名义有越权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批评,警告、直至辞退。

3、院团委秘书处成员在执行任务中,出现错误应追究该组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4、院团委秘书处成员如察觉自己无法胜任秘书处工作,可以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提出辞职,并上交辞职报告,老师、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后,当工作移交完整后方可离开秘书处。

5、秘书长有布置任何任务和下达任何命令,秘书处的成员要互相转告,使消息让整个部门的人都知道,这样才能做到互帮互助,使任务完成的更好。

6、院团委秘书处成员确保相关信息材料的保密性及准确性。

四、纳新制度

1、有强烈的集体意识,较强的统筹意识和全局观念,熟知院团委的整体运转及院团委各部门的职能和联系

2、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工作热忱,具有不断完善自我的意识,工作细致严谨,并有一定创新思维,能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寻求解决办法;

3、有一定的社会政治洞察力,做好院团委的思想文化建设;

4、有一定的组织、策划能力,财务管理能力,文件整理和书写能力;

5、综合能力较高者优先录取。

五、例会制度

例会是秘书处商讨工作、加强交流的重要形式,每位秘书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例会,对于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退出。

六、奖惩制度

1.对于本部门表现优秀成员,给予口头或书面形式的表扬并作好记录。

2.对屡次无辜缺席,并未能讲明原因者,公开提出批评。

3.其他方面按照院团委成员考核制度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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